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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专项行动已启动!

2021年01月19日

为期4个月的2021年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专项行动于本周二(1月19日)启动。海关总署署长倪岳峰在京以视频会议形式主持召开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专项行动部署会,总结一年来优化口岸营商环境、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工作进展情况,研究部署2021年在北京、天津、上海、重庆、广州、深圳、杭州、宁波等8个城市开展为期4个月的专项行动。

海关总署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商务部、交通运输部、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联合推出18条措施,从优流程、降成本、压时间、提效率等方面,着力解决当前市场主体关切的“堵点”“痛点”“难点”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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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专项行动,将在今年1月—4月集中组织实施。这些措施主要包括:
  • 在全国主要海运口岸继续推进集装箱设备交接单、装箱单、提货单等单证电子化,推动进出口环节监管证件通过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一口受理、自主打印,推动港口业务线下办理向“线上办”“掌上办”转变;

  • 优化海关查验作业模式,提高非侵入式检查比例,扩大“智能审图”等覆盖范围;

  • 在具备条件的港口深入推进进口货物“船边直提”和出口货物“抵港直装”试点,为企业提供更多可选择的通关模式;

  • 开展长三角海关特殊货物检查一体化改革试点,推动大湾区组合港、湾区一港通等改革,优化“沪渝直达快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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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当前出口集装箱船舶运力和空箱紧张状况,积极引导国际集装箱班轮公司、集装箱生产企业进一步增加船舶运力投放,扩大集装箱生产能力和航线运力,提升国际班轮和集装箱供应能力,降低企业跨境运输成本。

整治口岸不合理收费,加强价格监督检查,进一步落实口岸收费目录清单制度并强化动态调整,清单之外一律不得收费。